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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使用海床委员会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25 评论:0

1967年12月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340(XXⅡ)号决议,决定设立一个研究和平使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的35国特设委员会。其任务为:制定为和平目的而在海床的开发、保存和使用方面,促进国际合作的切实可行的计划。根据该特设委员会建议,在1968年的第23届联大会议上通过了第2467(XXⅡ)号决议,设立了一个和平使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床洋底的42国委员会(以后改称为“海床委员会”)。其任务是参与裁军领域内所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国际谈判,此外进一步研究海床洋底保留专用于和平目的的问题。限制为军事目的利用海床洋底问题,是世界裁军的一项重要措施。1968年7月16日,苏联曾向18国裁军委员会提交一份备忘录,建议建立一项制度,以保证领海以外海床用于和平用途,特别是在这个地区内禁止设立固定的军事设施。同一天,美国总统在致18国裁委会信件中,强调考虑在海床限制军备的需要,吁请国际社会就一项禁止利用这一新环境安置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协定进行谈判。1969年海床委员会对美苏等国的提案进行了讨论,确认了海床的探索和开发应为全人类的利益服务的原则。在海床委员会的推动下,1970年通过了《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底土安置核武器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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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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