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转让是世界性军备竞赛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大量的武器转让(销售、赠予)加剧了世界局势的动荡和地区冲突。国际社会纷纷要求限制和管理武器转让的无限度发展。1965年马耳他向联合国提议应统计和公布世界各国的军火贸易情况,并定期对此问题进行讨论。1976年,日本也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对武器转让进行调查和研究,但未得到大会认可。1977年意大利向裁军谈判委员会提出一项议案,要求联合国公布生产和转让武器的数据资料。1977年、1978年美苏就此问题进行了双边会谈。1978年联合国大会建议举行双边、区域和多边协商高级会议,以讨论有效地管理军火销售问题。1984年联合国有关机构在关于常规裁军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有关世界各国之间的武器转让措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所有国家都必须确信各项建议既不歧视军火供应国,也不歧视军火接受国;协商必须在不减少所有方面的安全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并应促进在较低军事水平上的稳定;以及应当正确对待关于武器生产和转让的数据是否充足以及提供这类情报的安全方面的担心。此外,限制转让武器的任何协议都必须对那些其性能被认为威胁到其他国家安全的武器系统特别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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