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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25 评论:0

联合国会员国。全称芬兰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Finland)。曾隶属于瑞典,成为瑞典王国的一部分,亦曾是俄国的大公国,1917年12月6日宣布独立。位于欧洲北部。面积338145平方公里。1991年人口为500万。首都赫尔辛基。现行的1919年宪法规定实行多党议会共和政体,立法权由议会和共和国总统共同行使;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解散议会、任命政府、掌管外交、统帅三军等实权。经济近十年来平均每年以3%的速度持续发展,森林资源丰富,覆盖率达65%,木材加工和金属工业为经济两大支柱,约80%的木材加工产品和40%的金属工业产品供出口,所需能源的80%和许多工业原料均需进口。1991年外贸总额448亿美元。1989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22120美元,是发达国家之一。社会发展水平1989年在12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序第13位。1947年起就被推荐为联合国会员国,但一直被安理会否决,直到1955年12月14日才被接纳。1969、1970、1989和1990年为联合国安全理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曾为社会发展委员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局、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高级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粮食援助政策和计划委员会、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等联合国所属机构成员。陆续加入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讯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等与联合国密切相关的独立组织。其塔加尼1989年11月1日起任国际电信联盟秘书长。在联合国重大国际问题讨论等外交活动中,支持进一步扩大经社理事会,审查国际法院;支持一切现实的裁军建议,反对试验和使用一切核武器;以不介入大国争端为由,在过去历届联大关于阿富汗和柬埔寨问题表决中常投弃权票,但希望外国军队撤出阿、柬、苏从阿撤军后,派员参加联合国驻阿观察小组,并由其少将赫尔米宁任该小组组长;支持纳米比亚争取独立的斗争,1989年3月派员参加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援助团的先头部队;谴责美国入侵巴拿马。反对伊拉克侵吞科威特,投票支持安理会有关决议,要求联合国在海湾战争后发挥重要作用。支持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所承担的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1989年前每财政年度约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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