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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宪章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225 评论:0

1941年8月14日在华盛顿和伦敦同时公布的《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的联合宣言》,通称大西洋宪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英两国签署的的重要文件,宣布了两国重建战后世界秩序的原则,推进了反法西斯联盟的形成。8月9至13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大西洋东北部纽芬兰阿金夏湾的军舰,举行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第一次会晤,史称大西洋会议。在苏德战争爆发,日本把侵略锋芒指向东南亚,第二次世界大战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美英首脑极端秘密地讨论了对付日本可能对西南太平洋英国殖民地发动进攻问题、援助苏联问题以及美英双边关系,包括美国对英国供应军事物资等问题,并根据罗斯福的建议,拟订了一项联合宣言,阐述了各自国家政策中的一些共同原则,作为建立战后世界和平和秩序的依据。大西洋宪章所宣布的八点原则是:(一)两国并不追求领土或其他方面的扩张。(二)凡未经有关民族自由意志所同意的领土改变,两国不愿其实现。(三)尊重各民族自由选择其所赖以生存的政府形式的权利。各民族中的主权和自由权有横遭剥夺者,两国均欲设法予以恢复。(四)两国在尊重它们的现有义务的同时,力使一切国家,不论大小、胜败、对于为了它们的经济繁荣所必需的世界贸易及原料的取得俱享受平等待遇。(五)两国愿意促成一切国家在经济方面最全面的合作,以便向大家保证改进劳动标准、经济进步与社会安全。(六)待纳粹暴政被最后毁灭后,两国希望可以重建和平,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以内安居乐业,并使全世界所有人类悉有自由生活,无所恐惧,亦不虞匮乏的保证。(七)这样一个自由,应使一切人类可以横渡公海大洋,不受阻碍。(八)两国相信世界所有各国,无论为实际上或精神上的原因,必须放弃使用武力。倘国际间仍有国家继续使用陆海空军军备,致在边疆以外实施侵略威胁,或有些可能,则未来和平势难保持。两国相信,在广泛而永久的普通安全制度未建立之前,有必要解除侵略国武装,同时,两国当赞助与鼓励其他一切实际可行的措施,以减轻爱好和平人民对于军备的沉重负担。

这些原则体现了西方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虽然有些空泛,而且在战后也未认真实行,但在当时起了鼓舞世界人民战胜法西斯侵略集团的作用,推动了国际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9月24日在伦敦召开的同盟国会议上,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南斯拉夫、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希腊、挪威和“自由法国”的代表表示赞同并接受大西洋宪章,苏联代表也发表声明,宣布苏联政府同意大西洋宪章的基本原则。

在起草宪章过程中,丘吉尔在其提出的稿本中曾写有下述一段:“两国寻求和平。这种和平不仅永远消灭纳粹暴政,还要利用有效的国际组织,使一切国家与民族得以在它们自己的疆界内让人民安居乐业,……”罗斯福反对过早提出建立新的国际组织,他将“还要利用有效的国际组织”一句删去,他担心国内的孤立主义者会提出怀疑和反对,使他重蹈威尔逊总统倡议筹建国际联盟的覆辙。最后达成的妥协是在第八条加上“广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制度”一词,其实际意义与“国际组织”无异,后来在战时盟国的有些文件中,常将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与创立普遍安全制度”互相替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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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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