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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俘遣返问题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17 评论:0

1952年秋季,第7届联大的中心议程,朝战双方自1951年年中起开始进入边战边谈阶段。双方谈判围绕着两个主题,一是军事分界线与非军事区,二是战俘遣返。经过半年讨价还价,军事分界线与非军事区问题基本解决。棘手的战俘遣返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以致留待第7届联大讨论。1952年10月24日起,联大就朝鲜战俘遣返展开辩论。会上讨论美国方案、墨西哥方案和印度的梅农方案。此外,苏联在会上也提出了自己的立场。由美国发起,21个联合国成员国联名提出所谓的“非强制遣返”方案(亦称“自愿遣返”方案)。该方案强调根据战俘愿望遣返。而确定战俘遣返愿望的具体做法则是进行“甄别”。但对此方案,会上反响不大。在联大讨论的墨西哥方案同意美国所谓的战俘“自愿遣返”原则,但建议凡联合国成员国均可为不属于“自愿遣返”的战俘提供临时庇护。按此推理,当时占据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台湾当局也可接纳战俘。鉴于该方案涉及国际上敏感的、意见分歧的台湾问题,结果是不了了之。印度的梅农方案,力求在朝鲜停战谈判双方之间寻求妥协。该方案附和美国的“非强制遣返”原则,也避而不提联合国成员国均可为不属于“自愿遣返”的战俘提供临时庇护。该方案的核心在于建立由中立国组成的战俘遣返委员会,使交战双方战俘得以迅速遣返。苏联外长维辛斯基在联大发言,批评梅农方案观点模糊,放弃原则。他重申以日内瓦公约为准则遣返战俘,禁止甄别与扣留战俘。维辛斯基建议,立即停止朝战,将战俘遣返交付“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委员会”,其成员也包括主要的直接参战国,也包括苏联在内的其他非参战国。1952年12月3日,联大政治委员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梅农方案。但该方案遭到交战一方即朝、中两国的拒绝。梅农方案遂告夭折。至此,第7届联大虽力图解决朝鲜战俘遣返问题,但种种努力均未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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