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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八○八号决议(设立国际法庭审判前南斯拉夫境内战争罪犯)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11 评论:0

1993年2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808号决议,决定设立一个专门的国际法庭;“对那些应对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境内犯有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行为的罪犯提起公诉”。决议对前南斯拉夫境内普遍发生的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的行为表示极为震惊。认为在前南斯拉夫的特殊情况下,设立国际法庭将有助于制止罪行以及恢复和维持和平。决议同时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在60天内就建立国际法庭的具体问题拟出一份详细建议,提交安理会审议批准。

自前南斯拉夫地区发生武装冲突以来,发生了大规模屠杀无辜、设立战俘集中营并对其施以酷型、集体大规模强奸妇女和实行“种族清洗”等行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联合国安理会在1992年8月和10月先后作出771号和780号决议,呼吁前南斯拉夫地区交战各方“立即停止和制止所有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并于10月专门设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对上述罪行进行调查。该专家委员会向安理会提交的调查报告确认发生过“种族清洗”等残酷罪行后,提出“建立一个关于前南斯拉夫领土发生事件的特别国际法庭”。类似的法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曾设立过,即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但那都是针对战败国而设立的。联合国安理会决定设立国际法庭来惩处某一个国家之内的交战各方之中被有关方面认为是战犯的人,这在联合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但安理会认为在前南斯拉夫境内所发生的如此大规模屠杀和集体对妇女施暴等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已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决心制止这种罪行”,惩治所犯罪行的责任者。1993年5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827号决议,正式成立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并通过了关于成立该法庭的《国际法庭规约》。决议规定,法庭将起诉从1991年1月1日起至安理会于和平恢复后决定的日期为止的期间在前南境内犯有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罪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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