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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第斯集团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222 评论:0

南美洲安第斯山脉所经国家的地区性经济合作组织。又称安第斯条约组织。1969年5月根据秘鲁、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智利五国签订的《卡塔赫纳协定》成立。1973年委内瑞拉加入。1976年智利退出。其宗旨是:充分利用本地区资源,促进成员国之间平衡和协调发展,取消成员国之间关税壁垒,组建共同市场,加速经济一体化进程。最高权力机构为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政府的全权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三次例会,根据成员国要求可召开特别会议。主席轮流担任,任期一年。1989年起每半年举行一次首脑会议。总部设在利马。主要组织机构有:技术委员会,对外贸易理事会,总秘书处,咨询委员会,经济和社会顾问委员会,安第斯开发公司,拉美储备基金会,安第斯议会和安第斯法院等。集团成立20多年来,其活动已由经济合作扩大到政治领域,先后与墨西哥、阿根廷、西班牙、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混合委员会。1981年美国开始对集团实行关税优惠制。1983年集团与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签署合作协定,决定在金融、国际经济谈判方面进行合作。1984年安第斯议会通过《利马宣言》,指出拉美地区的外债问题应由债务国和债权国共同承担责任。1985年与中美洲共同市场在圣何瑟开会,商讨加强两个组织之间的贸易问题。八十年代后期以来,集团活动渐趋活跃。1989年12月首脑会议发表了关于加强政治合作声明和《集团方针的战略设计》。1990年11月首脑会议达成协议,1991年12月31日起减少地区内部贸易关税50%,1992年1月建立安第斯自由贸易区。1992年6月成员国经过努力终于就对外共同关税达成协议,并决定7月1日起自由贸易区正式运转,但秘鲁最终未在协议上签字。8月秘鲁决定暂不加入关税同盟,其余四国同意自由贸易区于1993年1月起步,对外共同关税自1993年底开始实施。该集团活动一直得到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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