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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联盟(是什么组织_宗旨_简介)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46 评论:0

总部地址:Place des Nations,CH-1211 Geneve 20,Switzerland. T. (4122) 730 51 11. Fax 733 72 56 (Group2/3). C. BURINTERNA GENEVE. Tx421 000 uit ch.

成立日期与经过:1865年5月17日,法、德、俄、意、奥等20个欧洲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国际电报公约》,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1906年,德、英、法、美、日等27个国家的代表在柏林签订了《国际无线电公约》。1932年,7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马德里召开第五届全权代表大会,决定把上述两个公约合并为《国际电信公约》(1934年1月1日生效),并将国际电报联盟改名为国际电信联盟。1947年,国际电联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从瑞士伯尔尼迁到日内瓦。

宗旨:维护和扩大大会成员之间的合作,以改进和合理使用各种电信;促进并提供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及其最有效的运营,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之为公众普遍利用;促进电信业务的使用,为和平联系提供方便。

机构:全权代表大会(Plenipotentiary Conference ) ,通常每4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制定电联应遵循的总政策;履行实施电联的宗旨。

   理事会(Council)在两届全权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在全权代表大会所授予的权限内代行其职权,研究审议重大的电信政策问题,制定电联年度预算等。

   世界国际电信大会(World Conference of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

   电报电话管理大会(Administrative Telegraph and Telephone Conference)

   无线电管理大会(Administrative Radio Conference)

   电信标准化部门 (Telecommunication Standardization Sector)

   电信发展部门 (Tele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Sector)

   总秘书处(General Secretariat)

主要负责人:(总秘书处)秘书长(Secretary-General)

      (总秘书处)副秘书长(Deputy Secretary-General)

主要活动:以有效的电信业务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和平联系、国际合作和经济及社会的发展;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电信环境,电联屡次召开全权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电联的改革方案,修订了电联的组织法和公约;对未来全球电信发展提出了指导原则。

刊物:《电信杂志》(Telecommunication Journal)

   《国际电信联盟公报》(ITU Bulletin)以及各种业务期刊。

成员:截至1993年2月28日,共有178个成员。

与中国关系:我国于1920年加入电联,签署了马德里《国际电信公约》。1972年5月电联行政理事会第27届会议通过决议恢复我国的合法席位。我国为国际电联理事会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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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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