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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联盟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72 评论:0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历史上第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又称国际联合会,简称国联。1919年1月召开的巴黎和会根据美国倡议,于4月28日通过《国际联盟盟约》,它被同时载入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对德、奥、保、匈、土等五个和约,作为各和约的第一章。1920年1月,随着对德和约生效,国联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主要机构有大会、行政院、秘书处、附设有国际常设法院、国际劳工局及其他国际事务机构或委员会。

盟约规定,签署对德和约的32个协约国或自治领,以及被邀请加入的13个中立国家,具有创始成员国的资格。其他国家可经大会2/3多数同意而加入。国联成立时排斥苏联,排斥各战败国,美国由于未批准对德和约而没有正式加入,英、法实际上始终占有领导地位。国联的成员国先后累计达63个,但成员国不稳定,成立五年后就开始有成员国退出,到1942年已有将近20个国家退出。1937年最高时也只有58个。1934年苏联应邀加入,却在1939年被“开除”。国联实际上是战胜国的联盟,作为一个世界性组织,缺乏应有的充分的普遍性。

盟约称国联的宗旨是“促进国际和平”并“实现国际和平与安全。”为防止战争发生,盟约规定在争端提交某种程序解决之前不得诉诸战争,只有经过上述程序作出某种决定后,再推迟三个月才可以从事战争。事实上国联盟约并未禁止战争,只是对各国发动战争的权利加以时间限制。国联大会与行政院一样,都可以处理“属于国联行动范围以内或影响世界和平的任何事项”,两者职权没有明显的区分,其重要决议都以一致通过为原则,因而严重影响国联在制止侵略方面发挥作用。30年代法西斯国家四面挑起侵略战争时,愈来愈多的大国卷入争端,国联更显得软弱无力。进入40年代之后终于名存实亡,完全陷入瘫痪状态。

盟约第22条规定的委任统治制度,涉及重新分割殖民地,当时未交起草委员会拟稿,而作为例外由美、法、英、意、日等国代表组成的最高委员会制订。英、法、日等战胜国利用委任统治制度,把德国的殖民地和土耳其在中东的领地瓜分殆尽。但是委任统治制度并不能根本消除帝国主义国家抢占殖民地,争夺霸权的激烈矛盾和冲突。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导致国际联盟彻底瓦解。1946年4月国联召开最后一届大会,正式宣告解散,其资产、财产和部分职能移交给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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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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