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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23 评论:0

联合国会员国。全称摩洛哥王国(The Kingdom of Morocco)。历史上受到多国侵入、占领和统治。1956年3月2日获得独立,1957年8月14日定国名为摩洛哥王国。位于非洲西北端。面积(不包括西撒哈拉)459000平方公里。1989年人口为2450万。首都拉巴特。现行1972年宪法规定为君主立宪制的伊斯兰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宗教领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下设代表院(议会)和政府。世界最大的磷酸盐输出国,农牧渔业人口占总人口70%,粮食不能自给,盛产柑桔、蔬菜等,年捕鱼量达28万吨,大多供出口。经济实行企业私有化和贸易自由化,收入属中下水平,1989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880美元。社会发展水平1989年在12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序第65位。1956年11月12日加入联合国。1964、1992和1993年任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1992年1月31日国王哈桑二世曾出席安理会首脑会议。曾是统计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妇女地位委员会、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高级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和平利用空间委员会等联合国所属机构成员。已陆续加入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讯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等与联合国密切相关的独立组织。1948年对国际法院裁决在摩美国人比摩本国居民处于更加优越地位而深感不满。1951—1956年,在一批亚非拉国家一再要求下,联大第6、8、9届会议讨论和审议了法国在摩违反联合国宪章问题。近10多年在联合国重大国际问题讨论等外交活动中,摩于1979年不同意修改联合国宪章,认为这是不明智、不现实的,加强联合国的效能主要在于各会员国的“政治意志”。1961年1月曾抗议“联合国军”充当侵略工具,决定从驻刚果(利)的“联合国军”中撤出本国部队;赞成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支持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人民反对以色列侵略、扩张的斗争,支持巴解关于中东问题国际会议应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有关冲突各方以平等地位参加的主张;反对南非当局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呼吁两伊停火,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端;谴责苏联支持越南侵略柬埔寨,支持民柬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赞成联大要求外国军队撤出柬的决议案;谴责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并向沙特派遣部队,主张以联合国决议为基础,在阿拉伯范围内和平解决冲突。联合国反对摩洛哥和毛里塔尼亚对西撒实行分治,一贯支持西撒人民的自决和独立权利。1980年起联大多次通过决议,要求摩与西撒人阵尽快谈判,实现停火并举行公民投票;联合国秘书长亲自多次主持双方间接谈判,递交关于和平解决西撒冲突建议,实现停火;1990年6月27日安理会通过西撒和平计划,1991年4月29日又通过690号决议,批准秘书长关于西撒公民投票的修正案,7月双方签署停火协定,9月起摩开始撤军。摩洛哥承担的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1989年前每财政年度为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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