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申报》跟踪报道《百余共党昨晚解京①》,消息说,上海市公安局先后在曹家渡共和戏院以及北火车站等处捕获“共党”100余人,先关押至淞沪警备司令部,后于“昨日”即7月29日,“解首都”(南京),共分装两车押送,随后由京沪铁路夜车运送进京,随车有警备司令部卫队二排。
更详细的新闻报道有:淞沪警备司令部派副官张余之等率兵一连,押解男女“匪犯”于30日当日10时到南京,交军政部军法司收审。军政部军法司王震南司长回应,业已收押,于日内开始特别提审,并谈到在沪初审口供,极为简单,证据各件,犹待审查。因案件关系甚大,中央将派员参与审讯。
《申报》报道
如此,到了南京以后,这些“共党”先是被押在军政部军法司,后又被移送宪兵司令部。
据龙潜回忆,他们到南京军政部军法司后,大家被关在一个大屋子里,两人一堆,一起睡在地板上。在军法司,他被提审过一次。
问:“你们是去开什么会?”
答:“我不是开会的,是在那里找一个熟人的。”
问:“曾在签到簿上签了名,还不是开会?”
答:“那不是开会的签到簿。……”
据张树仁回忆,他们到南京后在军政部待了半天,才到军法司,三天后因为军法司又从蚌埠捕来一批人,所以又把他们转移到宪兵司令部。一种说法是,到南京军政部军法司后,全案依然无人供认,因此一周之后,国民党不得不把此案解送至当时“反共”最卖力的南京警备(宪兵)司令部。
龙潜也回忆,他们在南京军政部军法司被押了几天后,就被送到宪兵司令部看守所。
宪兵司令部看守所,是当时国民党残杀共产党革命同志最多的屠场之一。宪兵司令部由首都卫戍司令部改组而来,门口曾挂“南京警备司令部”牌子。新中国成立后,旧址改建为南京瞻园路126号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个机关的宿舍。国民政府时期,这里常年关押200多革命者,著名的共产党员罗登贤、邓中夏、陈赓、陶铸、黄励、郭纲琳等许多同志都在这里被关押过,一批批的革命同志从这里被送到雨花台刑场英勇就义。
1931年,17岁的廖逸农
①经人介绍进入南京首都卫戍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充当文书。做了几个月后,他被调至军法处,充当司书,同年冬天,首都卫戍司令部改组为宪兵司令部。廖逸农被留任,担任宪兵司令部警务处军法课司书。1932年六七月间,任书记官。廖逸农被派跟随法官李植担任记录,共同承办有关共产党人的政治案件的审判事务,一直到1935年,调任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书记。
据廖逸农回忆,首都宪兵司令部司令由谷正伦担任,因为宪兵司令部的性质是军事检察机关,没有军法审判权,而警备司令部有审判权,所以谷还兼任南京警备司令部司令。对外判决案件等,都用南京警备司令部的名义。
宪兵司令部警务处军法课,从1932年初至1935年春,大致的情况是,课主任1人,法官5人,书记官6人,司书4人。每个法官配书记1人,平时固定不调动,共同承办案件,多出的1名书记官专管已结案中的档案卷宗,并领导司书做抄写。当时的课主任是贺伟峰,负领导之责,案件由他分配给各法官承办。法官陈玉润的书记是李国贻(即李谏民),法官李植的书记是廖逸农,法官李华龙的书记是胡煜。这三对人员专办政治案件。法官刘有容、书记官贺经修与法官袁辟璋、书记官王钧,则专办普通刑事案件。司书有李为琦、程继灏、周传升、周文熔。
据廖逸农交待,当年国民党疯狂迫害共产党人,是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陈立夫)同宪兵司令部,相互勾结,共同进行的。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下属的调查科,是国民党特务机关中统局的前身。他们专门在各大城市,尤其是上海利用叛徒进行逮捕“政治犯”的活动,事后押解南京,被押解人员会及时送到宪兵司令部的看守所关押,但案件仍由调查科接手,该科通过欺骗劝降,搜集资料,作为继续搞破坏的线索。最后对于要判刑的,才移送宪兵司令部军法课进行审判。
调查科与军法课,虽属于两个机关,但它们的目的是一样的,它们脉络相承,手段相似,极其阴险毒辣。它们的罪恶活动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在20世纪30年代初就掌握了一些叛徒。该科在上海设有分支特务机构“上海区”。平时有区内特务带领叛徒,在租界内满街闲逛,遇到有组织关系的相识者,就行同盗匪,将人绑架回去。绑架不了的就当街耍流氓手法,打闹到租界的巡捕房,他们出示特务的身份证先脱身,事后再由区里用公文去引渡“政治犯”。“犯人”被带回去后,立即对他们进行欺骗利诱和施用各种残酷刑讯,迫使其交待组织关系,追出线索后又进行更大范围的逮捕,这样连番逮人。只要破获一处机关,就派特务在那儿守候,凡来者都加以逮捕,直到再没人上门为止。区方还勾结了上海警察总局、淞沪警备司令部。上海区的主要任务是搞扩大破获,破获就要送到南京,这是第一阶段。
其次,第二阶段,调查科会在南京接收上海区的材料,加以整理,再加进科方的资料,然后派人带领叛徒到宪兵司令部看守所,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这种谈话是采用阴险恶毒的“软化”手法,不拘形式,也不做记录,谈话的次数与所来的人数都不一定,是看对象而决定对策,也就是利用叛徒现身说法,不择手段。其目的是收集组织、人事、历史、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材料,取得材料的方式是教写“自白书”。科方对“自白书”进行整理,然后送交上海区和其他分支机构作为继续搞破坏的线索。这种谈话,在当时被调查科的人称为做说服工作,或劝降工作。谈话告一段落时,调查科对于叛变彻底,即在上海被捕时就交待组织关系,在谈话中所说出的资料也有价值,被认为还大有用处的人,便把他从看守所内直接提出去,安置在专设的招待所。对这些叛变者,调查科先给予物质上优待,然后让填自新登记表,写出“脱党宣言”,并参加该科特务工作,填写特务工作的各类表格,随即恢复自由。从此,此人便参加该科,做了特务,危害党的地下组织。而对于那些态度坚决,不交待组织关系的真正的共产党人,则是随即移送军法课加以审判并杀害。还存怀疑或认为难以置信的,用处不大的,纵然叛变彻底,也不轻易留用,而是与其他人一样,要被判刑,一律交由军法课审判,判处各类徒刑,送交监狱,关押折磨。因此,这个阶段主要是说服劝降,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最后,到军法课审判,已经是第三阶段了,即扫尾阶段。军法课是按照调查科移案公文所写明的身份、事实,照例经过审问,然后按情节定判处刑的。廖逸农说,当年对于迫害共产党人的案件,处刑极为残酷。在所谓“审问”中承办法官稍不遂意,便加凌辱,如有因自己直接追问导致破坏扩大的案件,则严刑相逼,残暴更甚。
廖逸农跟随法官李植担任书记,大约三年的时间,承办的案件涉及300多人,其中被杀害的有30多人。廖逸农参加了共舞台案的审理记录。据他回忆,调查科派出主要干事季源溥带领人员、叛徒专门进行收集资料。
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的移案公文中这样记载共舞台案:
中共江苏省委为了煽动抗日,发展组织,以声援东北义勇军、反对淞沪停战协定为名,用上海各界抗敌后援会联合会的名义,召集所属各组织有:英电、法电工会、码头工会、搬运工会、人力车工会、纺织工会、店员、学生组织等,都派出代表,于7月17日借用沪西共午(舞)台作会场,开大会布置工作,本部事先获得情报,乃得会同警察总局当场围捕。 廖逸农说,随案还附送有在会场搜得的宣传品“宣言”“通电”印刷品一捆,并附有被捕人员名单一份,名单中的大多数人身份不明,只写明“代表”二字。事后由季源溥交来一些纸片、字条、信函、照片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