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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传记:《第四章·第一次严重打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22 评论:0

第一次严重打击

我就这样失望地离开孟买,回到拉杰果德找了一间办公室开始执业。生意开始有点起色,每个月替人写诉愿书或诉状的收入约三百卢比,只是这份工作是靠熟人关系得来的,跟我本身能力无关,因我哥哥合伙人的业务已颇有根基,他那边所有真正重要(或他认为重要的)诉愿书都交由大律师处理,至于那些比较出不起钱的客户,才由我替他们撰写诉愿书。

我得承认,当初我在孟买坚持不给佣金回扣的原则,回到拉杰果德已无法再遵守。人家告诉我这两种情况不同,在孟买,佣金是给中介人,但在这里是给发案子给你的律师。唯一相同的是,不管是孟买还是本地的出庭律师,所收取的费用一部分得当作佣金给出去。我哥哥的说法让我难以反驳,他说:“你看,我跟另一名律师合伙,我接到案子一定会尽量把你能处理的案件转给你,如果你不肯付佣金给我的合伙人,你会让我很没面子。既然我们是合伙共事,你收的费用算我们共同的收入,我自然可以拿一份,但我的合伙人怎么办?如果同一件案子他给了别的律师,他不就可以拿到佣金了吗?”他这番话说动了我,我想如果真要当一名律师,就不能在佣金这事上太坚守原则。我是这样告诉自己的,或者讲得更白一点,我是这样骗过自己的。不过容我补充一句,除了上述的佣金外,我记得不曾给过任何其他形式的佣金。

那时我的收入已可维持基本开销,但就在这时候我遭逢人生第一次打击。之前我就听说过英国官员的气焰,但直到那时我才第一次真正见识到。

博尔本德尔地区已故的伦纳萨希伯王公即位前,我哥曾担任他的秘书及顾问。这时突然有人告发他在担任顾问时给予错误的建议,事情闹到执行官那里,而这位执行官一向对我哥有成见。我在英国就认识这名执行官,他对我倒是相当友善,我哥便想我可以善用这个友好关系,替他说情,改变执行官对他的印象。我不喜欢这项提议,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利用在英国结交的一点点交情就去帮忙游说。如果我哥真的犯了错,我出面说情又有何用?如果他没犯错,他便应该坦然无畏地循正当程序递请愿书,面对最后的结果。但我哥不赞成这做法,他说:“你不懂,在卡提瓦德的做法不是这样的,你不了解这个世界。在这里做什么事都要靠关系,你是我弟弟,明明可以替我跟认识的官员说句好话却不肯,这样是逃避责任,是不对的。”

我没办法拒绝,因此尽管满心不情愿,我还是去找了这位官员。我知道自己没有权利与他会面,也知道这样做有损自尊,但我还是想办法跟他约了会面时间,对方也同意。我提醒他我们是旧识,但我很快就看出来在卡提瓦德的情况跟我当初在英国时大不相同,一个官员休假时跟上班时的样子判若两人。这执行官点头表示认得我,但他听到我提醒过去相识的事,态度转趋僵硬,他眉目间的神情像是在说:“你来这里该不是想要利用这点交情吧?”不管怎样,我还是开口说明来意。这官老爷不耐烦说道:“你哥喜欢玩弄权谋,我不想再听下去了,我没空。如果你哥有话要说,叫他循正常途径讲。”这话说得很白,也理所当然。然而替自己亲人着想的自私之心蒙蔽我的理智,我继续往下说,这位执行官站起身来说:“你现在就出去。”

我说:“请听我说完吧。”结果他更生气,于是唤来他的听差,要他送我出去。我还在犹豫要不要离开时,听差已经进来把手放在我肩上,半强迫地把我推出去。

执行官跟听差都不在了,我也只得离开,但觉得烦躁又恼怒,于是立即写了张纸条送过去,大意如下:“你污辱了我,你命令听差推我出去,这是暴力行为;你若不道歉,我一定会告你到底。”

这位官员的传信人马上送来回复:“是你对我无礼。我要求你离开,但你不肯走。我别无选择,只能命令听差请你出去。但即使他已经请你出去,你还是不肯走,他只好使点力气送你离开。如果你要告我,请便。”

我把这回条放进口袋,垂头丧气地回家,把发生的事都告诉了我哥。他看起来很难过,但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我。我不知道要怎么告他,于是他去问那群律师朋友的意见。费罗杰夏·密赫塔爵士那时刚好因为要处理一件手边的案子,从孟买来到拉杰果德,但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律师怎么敢去找他?于是我托一名与他相熟的律师,把我这案子的书面文件转交给他,请他给点意见。他的回复是:“告诉甘地,这种事印度本国律师跟出庭律师都会常碰到,他才刚从英国回来,满怀热血,还没见识过英国官员。如果他在这里可以赚到钱,日子过得还不错的话,叫他把纸条撕掉,忍一忍就算了。他去告也不会有结果的,还很可能断送自己的前途。他根本还不了解人生的真相。”

这项劝告像毒药一样苦,但我也只得吞下。我吞下这耻辱,却也从中获益。我对自己说:“从今以后我绝不再让自己站在这样错误的立场,我再也不要这样利用友谊。”从那时起,我始终坚持这项决心,从未违背过。这次打击改变了我人生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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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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