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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传记:《第十一章·与欧洲人密切往来》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39 评论:0

与欧洲人密切往来

写到这一章,我开始觉得有必要向读者交代一下,本书是如何一周又一周逐步写出来。

开始着手写作时,我并没有明确的计划。我没有写日记或记录其他文件的习惯,作为撰述这些人生体验的参考。我依随着心灵的指引动笔写作。我不能说自己的思想、行为都是由神明主导,但是审视我生平所为,大至重要的事业、小至微不足道的琐事,若说一切皆是隐隐奉行神的指示,应该也不算不恰当。

我没见过神,也不认识神,但是我把对这世间的信仰寄托在神的身上。既然我的信念是不可磨灭的,那么这份信念应该就是经验。不过,将信仰与经验混为一谈,似乎不符合真理,或许比较正确的说法是,我找不出适当的形容来说明我对神的信仰。

也许现在比较容易理解,我深信本书的写作是出自神的启发。我在写前一章时,本来给它的标题是本章的标题,但是在写作过程中,我了解在写与欧洲人往来的经验之前,应该先写一篇类似前言的文章稍加解释,于是我写了,也更改了标题。

现在我开始动手写这一章,又碰上了新的问题。这群英国的朋友们,哪些人应该提及、哪些人可以省略,都必须严肃思考才能决定。假如相关的事件省略不提,真相就无由彰显,但要决定哪些才是相关的事却有其难度,因为我也不确定该如何下笔。

许久以前我曾读到将自传视为历史是不恰当的,如今我更明白这层意义。我知道自己并没有把所有记得的事全部写进本书,有谁能说我为了彰显真理应该写出多少,或是隐藏多少?如同在法庭上提出许多不相干的证据,我何必非要把某些事情写出来呢?或许会有好管闲事的人在读过几章之后,能为这些篇章添一些别的看法或趣味。甚至可能会有些爱好批评之人,跳出来指责我捏造虚假之处,并以此沾沾自喜。

因此,我曾认真思索是否该写这几章。既然我们无法禁止内心的声音,我就必须继续写作。我必须遵循一句智慧名言:除非某事在道德上站不住脚,否则一旦开始就不能半途而废。

我写这本自传不是为了讨好评论家,因为写作本身就是真理的实验。其中一个目的是为同事提供一些安慰与思考的材料,因为其实一开始是应他们的要求而写的。假如不是杰拉达斯与阿纳德再三力劝,就不会有这本书的诞生。所以,如果我写这本自传是错的,他们也该负起部分责任。

不过还是回归本章的主题吧。正如向来有印度人如家人一般与我同住,我在德班时也与英国朋友住在一起。并不是所有与我同住过的朋友都喜欢这种经验,但我还是坚持同住。当然,我不能说每一次都判断正确,毕竟我也有过不愉快的经验,不论是与印度人或欧洲人同住,但是我从不后悔。尽管有过失败的例子、尽管我常为此造成朋友的不便与烦忧,我仍不改这种做法,朋友也都能体谅我。如果有朋友对我和陌生人交往感到不快,我一定毫不犹豫责备这个朋友。我相信信奉神明的人,若想在别人身上也看到在自己身上的同一个神,必须具备充分的超然态度与每个人相处。与人同住的能力是可以培养的,不是靠回避类似不请自来的机会,而是以服务的精神与人同住,并从中锻炼自己不受影响。

波耳战争爆发时,我家已经住满了人,我又招待了两名来自约翰内斯堡的英国人,两位都是神智学学者,其中一位是吉沁先生,稍后还会再谈到他。这些朋友常让我的妻子委屈流泪,而且不幸的是,由于我的缘故,她经常得忍耐这些考验。这是我头一回请英国朋友与我同住,如家人一样。我在英国求学时也住在英国人家里,但我会配合他们的生活方式,感觉上像是住在分租公寓里。但是在我家情况恰好相反,英国人真的像是我的家人,许多方面都配合印度人的做法。房屋虽然是西式建筑,我们的生活却完全是印度式。我还记得为了让他们住在家里而煞费思量,但是他们却很快就融入我家的气氛,没有半点为难。在约翰内斯堡时,我与他们的交情比起在德班时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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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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