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甘地

甘地传记:《第二十四章·召唤》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33 评论:0

召唤

我来英国的真正目的是当上律师,这点似乎行文至今都还没清楚说明,现在让我简短叙述一下。

一名学生要想正式当上律师,必须达到两项条件:一是修毕必修的课业,亦即相当于三年(十二学期)的课程;二是通过考试。修课其实等于吃饭,也就是一学期二十四顿晚餐中至少参加六次。当然吃饭不是真的单指吃饭这件事,而是每个学生得在排定的时间进行报告,并跟大伙儿共进晚餐,直到晚餐结束。当然一般来说,每个人都吃得很愉快,席间还有上等好酒供应。一顿饭约需二到三卢比,不算太贵,因为假使在饭店里用餐,光是喝酒就得这个数字。如果我们不是已经“开化”的印度人,看到酒比食物贵一定会啧啧称奇,其实当我第一次发现这件事时,的确大吃一惊,心里想怎么会有人舍得花这么多钱买酒,之后我才恍然大悟。通常在这样的晚宴上我没吃什么,因为我能吃的东西只有面包、水煮马铃薯及包心菜。一开始我连这些都不吃,因为不合口味,但后来慢慢吃出其中的美味,还会鼓起勇气开口再多要一些。

律师学院的资深会员吃的餐点当然比一般学生来得好。有个同学是帕西人,也吃素,于是我们俩为了拥护素食,一起申请资深会员的素食餐,获得了同意。之后我们便与他们一道用餐,享用水果及其他蔬菜。

每一组四个人可分配两瓶酒,我虽不喝,还是会应其他人要求组成一组,这样另外三个人可以喝光两瓶酒。此外每一学期都有一个“顶级夜晚”,当晚除了平常喝的波特酒、雪利酒,还有香槟。在这样的夜晚我特别抢手,总有人专程邀我参加。

直到现在我还是看不出这类晚餐对学生成为正式合格的律师有何益处。听说过去有段时期参加的学生较少,因此除了例行的报告外,还能跟律师学院资深会员谈话,而这类谈话不但能让学生多了解外面的世界,也能帮助他们培养更优雅的言谈举止,锻炼说话技巧。但到了我那个时期,律师学院资深会员会另辟一桌,过去这种盛况已不复见,晚餐制度到此已失去当初建立的意义,但性格保守的英国人依旧保留此制度。

课程很容易,律师这行常遭戏谑是“饭局律师”,大家心知肚明律师考试毫无价值,我那个年代有两种考试,一是罗马法考试、一是普通法考试,还有专门为这类考试编印的教科书,但基本上没人会读。就我所知,许多人都是考前几星期才急就章读笔记,依然能通过罗马法考试,至于普通法考试则须两三个月前准备,同样是读笔记即可。考题简单、阅卷老师给分又大方。罗马法考试合格率一般是百分之九十五到九十九,最后一次考试则有百分之七十五或更高的合格率,故此没人担心考不过,何况这类考试一年可以考四次,一点也不难。

不过我只考一次就通过了。那时我觉得应该要读完每本教科书,感觉上不读就去考试好像是欺诈,于是花了很多钱买书。我还决定罗马法要读拉丁文原文,那时为准备伦敦大学入学考试而苦读的拉丁文果然有帮助;之后我到南非去,南非所实行的普通法即罗马荷兰法,我的拉丁文也派上用场,深感努力没有白费。先前读查士丁尼法典对我日后读南非法律同样帮助很大。

整整九个月时间,我辛勤苦读英国普通法,贺柏特·布鲁姆的《普通法》(Common Law)非常有趣但分量极重,花掉我不少时间,史耐尔的《衡平法》(Equity)充满趣味但有点难懂,而怀特与督铎合著的《重要判例》(Leading Cases)则针对难判的案例提供判决方式,相当具有参考价值。我也读了威廉及爱德华合著的《不动产法》(Real Property)及古迪夫的《私有财产现代法》(Modern Law of Personal Property),其中威廉的书读来颇有小说的趣味;而在我搭船回印度的路上,我读了梅恩的《印度法律》(Hindu Law),同样饶富趣味,但在此提到印度法律书有些离题,就不详述了。

我通过考试后,在一八九一年六月十日取得律师资格,隔天赴高等法院登记,六月十二日便搭船回家。

但尽管我辛勤苦读,我的无助感、恐惧未曾稍减,我不觉得自己有资格执业。

这份无助感需要另辟一章详加解释。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gandizhuan/20221219120.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