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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现代民族建构-理论探讨[1]·民族建构的6C理论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42 评论:0

当代非洲的四位著名学者基-泽博、马兹鲁伊、翁吉和博亨在他们撰写的关于非洲民族建构(nation-building)的章节中认为,在民族建构的过程中,生活于一个国家的不同文化和族体在处理相互关系时可经历六个层次或阶段:共处(co-existence)、接触(contact)、竞争(competition)、征服(conquest)、妥协(compromise)、聚合(coalescence)。由于在英文中这6个单词均以“C”字母开头,我们权且将这种理论称为“6C理论”。这种理论多少受到由美国学者罗伯特·帕克于1921年提出的“种族关系循环论”的影响;[1]然而,非洲学者却在非洲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加上了自己的理论成分。可以说,6C理论是对非洲一个国家内各种文化和不同地方民族关系的最好概括。[2]

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层次是共处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主要特征是一个国家存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化与族体互不了解,同时对与其他文化或民族进行接触及了解他人也持保守态度。在共处的环境下,各方都有自己的传统价值观和趋向保守的思维范式,有自己的生活习俗,并乐于保持这种本土的文化和传统。这种互不了解有多种原因,或是一种刚抵达的迁移者与当地定居者的关系,或是受地理条件的各种限制而缺乏接触,或是由于历史上的交恶而长期保持敌对关系所致。需要说明的是,在今天的非洲国家,这种情况只能说是特例(如个别生活在热带森林中的民族)。

第二个层次是接触的关系。不同文化或民族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接触,有的通过贸易交往,有的是不同民族的成员在一起工作或学习,有的参加同一政党,有的互相欣赏对方的音乐或艺术。在各种社会生活中,不同文化开始接触。这些接触包含各种内容,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包括宗教仪式和意识形态)的接触。在这一过程中,一些非洲人的价值观、处世哲学(如对最高神的敬畏和对祖先的崇拜)和文化传统(如长者和智者的观念、武士的习俗和圣人的道德等自古以来的共同传统)可以在各个文化之间的不同层面互动。值得提出的是,在“接触”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是“相互交流”和“相互了解”。不同民族或文化在接触过程中必然导致交流,这种交流将促进相互了解。在有的情况下,这种交流将促进一体化,即双方的相互接受和融合;在有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取长补短或相互补充的过程。概而言之,民族的交流可以引发诸多良性互动。

族际关系的第三个层次为竞争。一个国家的不同民族在自然资源的分布和经济资源的再分配过程中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这种再分配与政治权力有密切的关系。同时,从理论上说,独立为各个民族进入社会各种领域提供了平等的机会,但由于殖民政策(如“分而治之”与“间接统治”制度)遗留的问题,各民族的机会在实际上并不平等。这样,对资源、权力或机会的竞争不可避免。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隐晦的。这种与分配方式紧密相联的竞争以政治形式表现出来往往是意识形态的争论: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争或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争。值得注意的有两点:第一,这种竞争往往带有过渡性,很快就会得出结果;而且由于有各种新的机会和各种因素,这也将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第二,如果仅从民族或文化的角度来解释这种不同意识形态的竞争而忽略不同阶级或集团的需要,这种解释有简单化的倾向。

征服是不同族际关系的第四个阶段。在激烈的竞争中,某种文化或族体在意识形态之争中占据优势时即会出现这种情况。一种思想可能比其他思想更有影响力,或一种新的价值系统在对资源、权力和机会的分配过程中占有更为有利的地位。当某一个地方民族在整体上占据优势时,其成员的机会比处于劣势的民族更多。居于优势的民族在竞争甚至政治斗争中可能占据统治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特权可能产生,裙带关系和腐败现象可能盛行,从而出现某种程度的政治霸权和个人专制。这种“征服”在一些国家导致了恶性循环,使原有的竞争机制(尽管不平等)和多元化逐渐消失。在所谓的“征服”过程中,我们不应忽略同一个民族集团中各成员由于社会地位和财富的不平等也同样存在着机会上的不平等。

征服的后果往往是引起反抗,因而“征服”的状态不可能持久。达到新的平衡的途径是各种不同民族、文化或意识形态之间的妥协,这是不同文化或族际关系的第五个阶段。被征服的结果意味着失去权力,失去权力意味着失去资源和机会,处于劣势地位的民族往往以各种方式进行反抗,以保持或夺回失去的权力,甚至不惜以“分离”为代价。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度里,因民族冲突而引发的任何形式的反抗和斗争均是一种两败俱伤的结局。不同的意识形态、政治理念、文化传统在斗争中逐渐发现一种双方(或多方)均可接受的方式,族际关系乃至各种社会伙伴关系达到一种新的平衡。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多元体系取代了征服带来的专制,个人主义可以与集体主义并存,民族主义可以与多元文化共存。

第六个阶段是聚合。文化与民族的融合不仅是一种理想的结果,也是一个不断进行的过程。经过妥协达到的平衡使各种文化和不同民族有机会重新去审视其他文化或其他民族。由于相互交流和相互妥协,各种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在互相吸收的过程中趋于一种新的“非他非我”的新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在这种情况下,新的思想和价值观往往以一种更为宽阔的容量和空间及更大的认同感来容纳不同观点。“那种扩大的认同感可能将成为民族意识。族体性与民族意识融为一体。一种民族意识形态可能正在形成。”当然,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

[1] “种族关系循环论”(race relations cycle theory)是一种种族同化理论,认为种族间的同化过程如下: 接触(contact)→竞争(competition)→冲突(conflict)→适应(accommodation)→同化(assimilation)。可参见Robert E. Park,Race and Culture,New York,1950.
[2] Ali A. Mazrui,ed.,General History of African History Ⅷ,Africa since 1935,Oxford: Heinemann,1993,p.497. 当然,提出这一理论的学者们为了追求首个字母相同不免影响了这种理论的完整性。我将在下面的论述中加以补充,如不同文化在接触过程中的“交流”,征服过程中必将产生的“反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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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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