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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现代民族建构-理论探讨[1]·国语与宗教的作用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210 评论:0

语言和宗教在民族建构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独立后的非洲国家有些宣布原宗主国的语言为国语,有的使用本地语言(如阿拉伯语和斯瓦希里语)作为国语。这种确定一种(或两种)语言作为国语的做法无疑对民族的一体化有着积极的作用。在有的国家,政府极其重视国语的作用,专门成立政府机构负责国语的研究、发展和推广。坦桑尼亚语言繁多,除外来的英语(还有德语)、阿拉伯语和南亚有关语言外,主要民族(占总人口的95%)说班图语,此外存在着120多种语言(分属尼罗特语、库希特语和科伊桑语)。[1]坦噶尼喀于1961年独立后,在第二年即宣布斯瓦希里语为国语。1964年与坦噶尼喀合并的桑给巴尔的母语也是斯瓦希里语。

这种以非洲语言为国语的情况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并不多见(主要有使用斯瓦西里语的东非国家、使用阿拉伯语的北非国家和使用各民族语言的新南非),并迅速成为团结各族人民的纽带。坦桑尼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以使斯瓦希里语成为民族一体化的工具。文化部文化艺术司下属的“国语处”在各级政府均有相应机构。在教育文化部下设有“国家斯瓦希里语委员会”(简称BAKITA),负责斯瓦希里语的推广、发展和完善;该委员会还负责协调全国的斯瓦希里语科研机构,出版各种刊物,主办各种有关斯瓦希里语的会议。毫无疑问,斯瓦希里语成为国内各民族进行文化交流与融合的便利工具,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坦桑尼亚民族意识的形成,对消除地方民族主义,推动坦桑尼亚民族建构起到了极重要的作用。斯瓦希里语成为国内各民族进行文化交流与融合的便利工具。[2]

值得注意的是,以单一语言为国语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家民族的一体化。换言之,使用地方语言会阻碍民族的统一。然而,强制性地在学校和其他部门(如司法部门)实行国语的政策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消极后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53年的报告中就针对那种要求一个民族无条件地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的做法提出过警告:这种做法有可能导致“地方集团将不参与民族生活”[3]。这只是消极后果之一,更为严重的后果将是拒绝认同于国家民族,从而为地方民族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埃塞俄比亚的强制语言政策即成为厄立特里亚的分离原因之一。

在一些用英语或法语作为国语而某一本土语言又相对发达的国家,一些具有优势的本土语言有可能取代英语而成为国语。例如,加纳存在着47—62种语言,但国语却是英语,这与加纳一些语言使用中的客观情况相矛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加纳教育中实行了有区别的语言教育政策。在民族成分较为复杂的地区,从一年级开始以英语作为教学工具,而在民族成分相对单纯的地区,开始的三个年级以当地语言作为教学工具。从一次调查的结果看,会讲阿肯语的人多于会讲英语的人,选择阿肯语作为未来国语的人大大多于选择英语的人。[4]

在塞内加尔,虽然独立后的教学语言一直是法语,但迪乌夫执政后,开始在小学采用本国通用的民族语言授课。当然,用非洲本土语言取代原宗主国语言并非一件易事,特别在民族成分复杂的国家。由于各个文化民族并存这一客观事实,全国通用某一种语言往往意味着对说其他语言的民族的忽略或歧视,这很可能引起其他民族的不满。因此,国家政策对于政局的稳定至关重要。在实施新的语言政策前,必须清楚用非洲语言取代英语(或法语)的优势及将产生的社会后果。

在非洲,宗教的作用不可忽略。诚如恩克鲁玛所言,“宗教是一切非洲文化的基础”。本土宗教具有持续的生命力,伊斯兰教从其创立起即在北非、东非和西非地区传播,基督教传教士早在奴隶贸易时期就开始向非洲大陆渗透。如前所述,宗教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极大,在反对殖民统治的斗争中曾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独立以来,由于宗教信仰而引发的民族矛盾导致不少国家政局动荡。尼日利亚之所以经常爆发较为激烈的冲突,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宗教信仰的不同。同样,在苏丹和埃塞俄比亚,宗教因素也明显影响着民族一体化过程。反之,在有的国家,宗教则起着良性作用。

在赤道几内亚,绝大多数居民在语言和文化方面比较接近,又都信仰天主教,其民族建构的过程明显较快。俄国学者普奇科夫认为,北非地区的宗教因素明显地影响同化速度。摩洛哥的柏柏尔人在全国人口比例中逐渐减少。他排除了语言的作用,十分有把握地认为“柏柏尔人之所以能够较快地被阿拉伯人同化,基本原因之一就是宗教信仰的同一性”[5]。在坦桑尼亚,信奉本土宗教的占人口的37%,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占32%,信奉伊斯兰教的占30%。政府坚持“信仰自由、各教平等、教政互不干涉、教辅政和教为民”的政策,从不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这使宗教活动和与宗教团体相联系的各种社会福利事业已成为坦桑尼亚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成为有利于民族建构过程的一种工具。[6]

[1] Rodger Yeager,Tanzania: An African Example,Boulder: Westview Press,1989,p.35.
[2] 参见葛公尚《初析坦桑尼亚的民族过程一体化政策》,《民族研究》,1991年第2期。 
[3] [苏]K.B.巴赫尼扬:《发展中国家少数民族语言的地位》,《民族译丛》,1992年,第1期,第12页。 
[4] [苏]舍维亚科夫:《论加纳的语言政策》,《民族译丛》,1988年第6期,第31—33页。
[5] [俄]普奇科夫:《宗教在民族过程中的结合与分解作用》,《民族译丛》,1993年第3期,第17页。 
[6] 葛公尚:前引文,第5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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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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