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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硕仁-冯菊芬人物事迹:血洒雨花台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阅读:154 评论:0

1930年9月4日晨6时许,冯菊芬与何月芬等“共党要犯”被国民党首都卫戍司令部用汽车押往雨花台刑场。9时许,凶残的敌人在中华门外雨花台,对冯菊芬下了毒手。
 临刑前,冯菊芬忽然对敌人说:“把我松绑了,有话说。”敌人以为她怕死要交代什么新东西,就下令解开她的刑具。待敌人松开绑绳的时候,她猛然冲到反动军官面前,连打了几个耳光,大骂国民党反动派镇压人民、卖国求荣,并高呼:“打倒新军阀蒋介石!”“中国共产党万岁!”敌人的枪从冯菊芬的脑后响起,子弹射穿了冯菊芬的头颅。苍天落泪,山河呜咽,年仅21岁的巾帼英雄英勇就义。
 著名诗人聂绀弩曾经有一首《雨花台(旧作)》,借以表达当时的情形,节录如下:
 ……
 禁不着两眼向腥风的来处瞧。
 妻说:“那山脚下是什吗(么),你想?”
 “什吗(么)”?我顺着她的指头望:
 啊,一个人,两个人,
 三个,五个,半裸露的尸身,
 枕籍,
 纵横,
 血腥在他们身上蒸腾!
 她说:“那怕不是一般青年,
 报上说有几个反动份子捣乱,
 已经捕获,严训,收了监,
 这结局就摆在咱们面前!”
 “现在,唉,真是青年的大劫,
 动不动,就流干了自己的血!”
 说着,她就抱起孩子来狂吻,
 我知道这痛澈(彻)了一个母亲的心。
 ……

 有人问:“这是哪家的女儿?”有人答:“她是白塔埠人。”多少人感慨万分!同时就义的,还有张叔昆、师集贤、黎一梅、王沁梅、陈景星、石璞、何月芬(吕励之)等七位同志。嗣后,上海《时报》《时事新报》《新闻报》均刊载了“东海女共产党员冯菊芬被枪决”的消息。
 1930年9月5日的南京《民生日报》载之甚详:
 


 

民国时期的雨花台


 首都卫戍司令部于昨日上午9时,用汽车押解伪团长丁汤铭及共党张叔昆等八名赴中华门外雨花台执行枪毙,由副官袁阳生监行。兹录其罪状如下:
 〔一〕略。
 〔二〕为宣布罪状事案准首都警察厅函解共犯张叔昆等七名及本部查获之师集贤一名,迭经讯据,均称加入共党担任工作不讳,应即一并处以死刑。除签提该犯等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外,合函宣布,俾众周知。计开:
 张叔昆:年24岁,湖南宁湘人。
 师集贤:年31岁,陕西合阳人。
 李林泮:化名黎一梅,年21岁,吉林双城人。
 罗仲卿:即王沁梅一名梅卿,年21岁,江苏川沙人。
 刘 列:即陈大伟一名陈景生(星),又名钊列,年21岁,河北唐山人。
 石 璞:一名石蒲,年19岁,辽宁人。
 冯爱萍:女,年20岁,江苏海州人。
 何月芬:即吕励之,一名谷音,女,山东滕县人〔编者注:应为江苏沛县人〕,年19岁。

 “革命战士的血流遍于三省,从上海、南京一直到最荒僻的乡村,被捕战士更是不可胜数。在这样的逮捕屠杀之下,特别表现了共产党员在群众的革命斗争中的英勇,敌人也对于共产党特别严厉的对待。敌人的屠杀拘捕是不能消灭革命、消灭共产党的。革命只有更开展,共产党在劳动群众中的威信,只有增加。”这是一个月后,江南省委扩大会议致狱中同志信中所写的,冯菊芬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了。
 


 

关于冯爱萍(菊芬)被枪杀的报道(《申报》1930年9月5日)


 后来,省军委书记李石心(1931年调南方局工作期间牺牲)将冯菊芬被害的确切消息告诉了刘瑞龙,并说“冯菊芬被捕后表现很好,很坚强”。刘瑞龙闻之潸然泪下。
 冯菊芬这位优秀的共产党员以自己年轻的生命和热血,在中国革命史上谱写了光辉灿烂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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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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