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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子基事迹传记:构建主流新“国家分配论”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阅读:183 评论:0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考察,邓子基明确提出“财政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的命题。在此命题下,提出了“财政要素论”“财政职能论”“财政平衡论”“财政政策论”“财政体制论”等。邓子基为坚持、发展与丰富“国家分配论”,建立新“国家分配论”即“国家财政论”,默默无闻地做了大量工作。
现在的新“国家分配论”距离1957年许廷星教授首倡的“国家分配论”已有60多年了。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新“国家分配论”在许廷星教授提出的基本观点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更加丰富了。尽管如此,邓子基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要牢记许廷星教授首倡功勋。
2007年,为纪念许廷星教授《关于财政学的对象问题》出版50周年,邓子基在《财政研究》2008年第6期撰文:
就是要发扬许廷星教授科学治学精神,深入研究财政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诸如:如何深化财税体制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如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财政(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理论体系)等方面,群策群力,深入钻研,提出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理论观点与政策主张,为发展财政科学与经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然而,“国家分配论”主流地位的确立及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其中有多次大的争论和思想的交锋。“国家分配论”内容也并非一成不变,在“国家分配论”创立、坚持、发展过程中,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到现在50多年了,随着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经过几次大的讨论,不断被质疑、被讨论。邓子基不断结合新的时代发展需要,以科学的态度深入研究发展“国家分配论”,不断巩固、丰富、发展该理论,使之能与时俱进,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
马克思说过:“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对于不同流派的争论,邓子基很少带有学术偏见,而是坚持真理,不断修正和深化自己的学术观点。他说,财政理论政策必须始终紧密结合新时期新形势,财政工作不可能游离于现实之外,不可能游离于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实践之外。因此,财政理论必须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行,必须与时俱进。
20世纪60年代:确立主流地位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分配论”经历了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20世纪60年代,“国家分配论”最初确立的时候,邓子基当时38岁,写了3篇文章,分别为《论财政本质》《论财政对象与范围》《财政是经济基础的范畴》。1964年8月,“全国第一次财政理论研讨会”在大连召开(学界称大连会议),邓子基担任华东组组长。“国家分配论”成为会议研讨、争论的主题,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要不要以国家为主体。会议讨论结果多数人认同支持这一理论。由此,奠定了“国家分配论”理论在中国财政学界及国家财政管理中的主流地位。
20世纪80年代:巩固主流地位
第二次大讨论是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分配论”已然是公认的主流学派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如一声惊雷,在那个年代奏响了改革开放的最强音,随着“把全党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转变,给企业和地方松绑、改善人民生活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心,而当时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制度显然不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因此,财政理论界出现了质疑“国家分配论”的声音。第二回合的交锋出现了。
1980年8月,邓子基诚邀全国各地老、中、青三代财政学者80余人齐聚厦门大学,参加中国“文革”之后的首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学界又称之为“关于财政本质问题全国研讨会”(即厦大会议),因为当时的厦门大学已经是“国家分配论”的主要阵地。当时会议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邓子基说:“你们发表意见,我虚心承教。”


邓子基(右)与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许毅在北京留影


在厦门大学招待所的会议室里,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有关大学的一些专家学者激烈质疑“国家分配论”,认为“国家分配论”就是“国家意志论”,过去经济困难、造成灾害,理论根源就在这方面。他们指责邓子基,要他把“国家”两个字扒掉。
面对学术上的质疑与责难,邓子基顶住压力,用实事求是的科研态度研究判断。邓子基当时的态度就这么几句话,“坦然面对,充满自信,虚心求教,坚持真理”。用蔡元培先生“兼容并蓄”的态度与主张,吸收别人积极的、先进的东西,用来发展自己,巩固自己,壮大自己。邓子基说:“真金不怕火炼,真理越辩越明,对不同观点的研究分析和对错误观点的批判,可以丰富和完善理论。”
在1980年8月的这次讨论会上,观点很多,大家提意见,邓子基一句话都没讲,他让自己的3个硕士研究生对提出不同观点的部分专家学者进行专访录音。会后,邓子基对各种不同见解进行细致、深入的系统研究,发表题为《为“国家分配论”答疑》的文章,提出了“财政统得死并非理论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的管理没有按客观规律办事”的主张,在答疑辩论中发展巩固了“国家分配论”。
在《为“国家分配论”答疑》中,邓子基写道:
财政与国家有本质的联系,有国家就有财政。但在具体的时段,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还是稳健财政政策,还是紧缩开支,还是大量的投放,就要看现实的需要,制定的制度和政策要以客观规律为根据。这样的政策,就是无往而不胜的。
拨开疑云见晴天,在这轮思想、观点的大激荡中,邓子基虚心求教,扬长补短,阐述、发展了自己的观点。不但回答了质疑、责难,还推动了“国家分配论”的发展,巩固了“国家分配论”的主流地位。
20世纪90年代末:“公共财政论”的冲击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步入市场经济,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求国家和政府更大程度减少对生产领域和国有企业的控制。财政学界从西方引进“公共财政论”,强调政府应关注公共服务,主张将生产消费领域全部交给市场。这一论点刚好与中国经济改革的趋势相契合,得到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和追捧。诞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分配论”再次受到“公共财政论”的冲击。很多人提出“国家分配论”是计划经济的理论,现在是市场经济,当然过时了。邓子基回忆道:
“公共财政”论刚引进的时候,很多人和我讨论。针对我提三点质疑:第一是“过时论”,说你讲的是计划经济的理论,我们现在是市场经济,当然你就“过时”了;第二是“怀疑论”,怀疑你的理论还能不能指导实践,管不管用;第三是“罪过论”,这点是我自己加的,他们没说邓子基“罪过”,但认为你这个“国家分配论”,太强调国家,不讲市场,不是“有罪”了吗?
邓子基的研究一直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密切相关。其实,早在1980年,邓子基就开始翻译、出版《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一书,其中就贯穿了公共财政思想。相对于我国的财政管理而言,西方奉行的公共财政职能较单纯,他们强调关注公共服务,例如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而将生产消费领域全部交给市场,这正是与我国当时经济改革的趋势相契合的。那么“国家分配论”是否如批判者所言“过时”而“不能指导实践”呢?
1997年,邓子基在归纳当时质疑的声音后,在《财政研究》杂志上发表了《坚持、发展“国家分配论”》,主张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认识问题,反对完全照搬西方“公共财政论”替代和否定“国家分配论”。因为虽然我国改革开放条件下经济和财政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现在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作为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市场秩序仍不规范,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社会基础设施仍严重滞后,国家不可能完全从生产领域引退,变成单纯的“守夜人”。因此,我国国情决定了“国家财政”的任务比西方发达国家更为繁重,需要的“财政蛋糕”更大,我们有必要积极借鉴公共财政模式的新机制、新思想、新思路,但又不能单纯照搬照抄,对于“公共财政论”和“国家分配论”两者之间的关系,他提出应当是“坚持+借鉴=整合+发展”。邓子基认为,“国家分配论”探讨财政活动的本质,是“本质论”,而“公共财政论”着重于界定财政活动的范畴,并揭示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运行过程,是“现象论”,因此,要以“国家分配论”来发展“公共财政论”。
邓子基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政府作为政权组织和生产资料所有者双重身份的分开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作为统一的“国家财政”的内部,逐步形成两个既相对独立又有内在联系的“双重(元)结构财政”模式,即为满足国家行政职权组织职能需要的“公共财政”和行使生产资料所有者职能的“国有资本财政”。目前,我国正努力构建公共财政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我们应当为“公共财政”叫好,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国有资本财政”,因为两者都是为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服务的模式和手段。邓子基所致力研究的财政体系,正是这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包括“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在内的“国家财政”体系。
邓子基还发表了《坚持国家分配论,借鉴“公共财政论”》,主张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认清“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西方的要吸收,本国的要坚持,“立足国情,洋为中用”。
争论过后,财政部的很多同志都来找邓子基。2001年8月,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第十五届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当时的项怀诚部长约邓子基做学术报告。邓子基在大会上提出了“坚持国家分配论,借鉴‘公共财政论’,彼此整合,共同发展”的观点,报告的题目是“坚持、借鉴、整合、发展,树立正确的财政观”,受到了广泛关注和热烈回应。会后,邓子基的报告以“内参”形式专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等作为决策参考。
《易经》云:“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作为财政学界的领军人物,邓子基能坚定信心与立场,虚心接受批评,回应各方质疑,与时俱进地发展和完善理论。这种虚怀若谷、追求真理的大师风范令人折服。

① 邓子基:《坚持发展“国家分配论”》,载《中国财政》200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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