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推进毛泽东思想大众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否定“两个凡是”,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作出《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冲破了教条主义和“左”的精神枷锁,恢复和捍卫了毛泽东思想,逐步使坚持毛泽东思想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毛泽东思想要不要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又被进一步提出来。如果不解决好毛泽东思想的发展问题,就不能真正做到始终坚持毛泽东思想和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
邓小平认为,毛泽东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革命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科学的思想体系。毛泽东思想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一直处在不断发展的状态中,而毛泽东思想的每一次重大发展必然带来党的事业的繁荣。因为,从毛泽东思想史的角度看,毛泽东思想是同我们党的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来自实践,又指导实践,一直处于发展之中。在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应该怎样发展毛泽东思想是必须要回答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邓小平在主持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过程中,曾经这样评价过毛泽东思想:“他的思想还在发展中。我们要恢复毛泽东思想,坚持毛泽东思想,以至还要发展毛泽东思想,在这些方面,他都提供了一个基础。要把这些思想充分地表达出来。”邓小平认为,发展毛泽东思想,就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这里实际上已经讲明了如何发展毛泽东思想的问题。一是纠正,即把毛泽东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二是继承,即把毛泽东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三是创新,即把毛泽东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也就是根据新的历史条件,提出新的历史任务,总结新的历史经验,作出新的理论概括。这三个方面从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方面讲,就是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后,作为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努力工作的简要概括。笔者根据行文及结构安排,这里仅选择前两个方面中的重要思想进行论述,把创新放在第二章、第三章中进行系统阐述。
一 概括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邓小平一贯认为毛泽东思想是个思想体系,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完整地、准确地理解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明确毛泽东思想宝库里最根本的东西是什么。直接参与构建和丰富、完善毛泽东思想理论体系的邓小平,明确提出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根本点的科学结论。这是邓小平准确把握和科学理解毛泽东思想体系的独特视点。1977年9月,邓小平在谈教育战线拨乱反正问题时就指出:“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为中央党校题词,就是‘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这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精髓。”1978年6月,邓小平发表《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他强调:“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这是唯物主义。”同年9月,在《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的谈话中,他再次指出:“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为中央党校题了‘实事求是’四个大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就是这四个字。”
我们知道,邓小平讲话一向言简意赅、短小精悍,一般不发表长篇大论。在《邓小平文选》中关于他的讲话和谈话的文章超过3000字的屈指可数。但是邓小平为了阐明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破例用大量的篇幅和大量引用毛泽东的原话详细地论述了毛泽东从参加共产主义运动、缔造我们党的最初年代开始,一以贯之地提倡对于社会客观情况的调查研究,始终同理论脱离实际的错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邓小平指出,毛泽东一直发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他在1929年为古田会议写的决议中就尖锐地反对主观主义的指导,认为这种指导,“其必然的结果,不是机会主义,就是盲动主义”。1930年在《反对本本主义》这篇文章中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科学论断。毛泽东坚决反对在共产党内讨论问题的时候,开口闭口拿本本来,以为上了书的就是对的这种错误的心理。“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的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实践中,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了是对的。我们的斗争需要马克思主义。我们欢迎这个理论,丝毫不存什么‘先哲’一类的形式的甚至神秘的念头在里面。”
在战胜了使中国革命遭到严重失败的王明“左”倾路线以后,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矛盾论》等一系列不朽著作中总结了这次斗争的教训,奠定了我们党的思想理论基础。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我们的教条主义者是懒汉,他们拒绝对于具体事物做任何艰苦的研究工作,他们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把它变成为人们所不能够捉摸的纯粹抽象的公式,完全否认了并且颠倒了这个人类认识真理的正常秩序。”
但是,党内有些反对毛泽东思想的人并没有因为毛泽东的这些教导而改变他们的立场。因此,毛泽东在1941年、1942年发起了伟大的整风运动。毛泽东的《〈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著作,就是这次整风运动的主要文献。毛泽东在整风运动中反复强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态度。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这种态度,就是党性的表现,就是理论和实际统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作风。这是一个共产党员起码应该具备的态度。而与此相反的反科学的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主观主义的方法,则“是共产党的大敌,是工人阶级的大敌,是人民的大敌,是民族的大敌,是党性不纯的一种表现”。毛泽东告诫全党同志不应该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看成是死的教条”,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某些个别词句看作现成的灵丹妙药,似乎只要得了它,就可以不费气力地包医百病。如果这样,“就阻碍了理论的发展,害了自己,也害了同志”。毛泽东指出:“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抽出来又在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根据这种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毛泽东在党的七大的报告中,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规定为我们党的三大作风的第一项。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继续反复强调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认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证明是真理才能算是真理;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1953年,毛泽东指出:“中央领导机关是一个制造思想产品的工厂,如果不了解下情,没有原料,也没有半成品,怎么能够制造出产品?”1956年,毛泽东又指出:“理论与实际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按照辩证唯物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1958年,毛泽东说:“任何英雄豪杰,他的思想、意见、计划、办法,只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其原料或者半成品只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或者自己的科学试验中,他的头脑只能作为一个加工工厂而起制成完成品的作用,否则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人脑制成的这种完成品,究竟合用不合用,正确不正确,还得交由人民群众去考验。”1963年,毛泽东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中指出:“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由社会实践中产生的“思想(包括理论、政策、计划、办法)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外界的规律,还是没有证明的,还不能确定是否正确”,只有放到社会实践中去,经过实践的考验,才能证明它“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邓小平在回顾了毛泽东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后,又从毛泽东的文风剖析中阐述毛泽东的实事求是精神。“毛泽东同志历来坚持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他历来是按照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讲问题的。毛泽东同志讲过:我写文章,不大引马克思、列宁怎么说,报纸老引我的话,引来引去,我就不舒服。应该学会用自己的话来写文章。当然不是说不要引人家的话,是说不要处处都引。主要的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是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如果不同实际情况相结合,就没有生命力了。”
邓小平不仅科学概括了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根本点是实事求是,而且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内容丰富和发展了实事求是的思想。第一,恢复和发展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新形势下,邓小平对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更为准确的概括:“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第二,邓小平肯定实事求是是“四化”建设成功的保证。“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第三,邓小平指出理论联系实际是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贯彻毛泽东实事求是原则的根本要求,是克服教条主义的根本途径。第四,实事求是必须解放思想。否则,思想一僵化,就不能从实际出发,只会死抱本本,抓住几个教条,迷信盛行,也就不可能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邓小平概括毛泽东思想的根本点是实事求是,把实事求是重新确立为党的思想路线,廓清了思想界的迷雾,澄清了对毛泽东思想的错误理解,并发展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既成为我们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基础,也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思想基础。
二 发展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理论
阶级斗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消灭剥削阶级,改造剥削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针对我国剥削阶级的不同情况,对消灭剥削阶级、改造剥削阶级,制定了相应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步骤。一方面,以不同的方式改造剥削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另一方面,在剥削阶级丧失了剥削手段以后,采取正确的政策和方法对他们进行改造,争取其中的绝大多数人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到1956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复存在。之后,毛泽东潜心研究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提出了许多极为重要的论断。例如,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就正确地区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他提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1958年,毛泽东又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进一步论述道:“过渡时期完结、彻底消灭了阶级以后,单就国内情况来说,政治就完全是人民内部的关系。那时候,人和人之间的思想斗争、政治斗争以及革命一定还是会有,并且不可能没有……但是斗争和革命的性质跟过去不同,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内部的先进和落后之间的斗争,社会制度的先进与落后之间的斗争,科学技术的先进与落后之间的斗争。”但在实践中毛泽东不仅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而且在这个方面还犯了严重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以后,邓小平领导全党正确地总结了历史经验,纠正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恰如其分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党进一步清理了作为“文化大革命”基本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认为这一口号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可能成为不安定的因素,不予继续使用。由他主持制定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进一步概括道:“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对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和进行有效的斗争。”该决议强调,今后必须正确认识和解决我国社会内部大量存在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正是这一正确判断和在这一正确判断基础上作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使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
1. 平反冤假错案
由于我们党自1957年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加之被林彪、“四人帮”的利用,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根据邓小平提出的“有错必纠,凡是过去搞错了的东西,统统应该改正,要尽快实事求是地解决,干脆利落地解决,不要拖泥带水”的精神,先后对包括天安门事件在内的一大批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正如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所说:“这三年内,特别是最近一年,中央和全国各地都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我们还改正了一九五七年一大批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案件。”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使这一部分党内外的人以及因此而受牵连的人放下了思想包袱,“这是解放思想的需要,也是安定团结的需要。目的正是为了向前看,正是为了顺利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变”。
2. 不再使用“路线斗争”、“路线错误”的提法
除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与提法外,邓小平在主持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过程中,总结了党在历史上关于路线斗争、路线错误的提法上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我们不提路线错误,是考虑到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个提法过去用得并不准确,用得很多很乱。过去我们讲党的历史上多少次路线斗争,现在看,明显地不能成立。”“还有一个理由,过去党内长期是这样,一说到不同意见,就提到路线的高度,批判路线错误。所以,我们要很郑重地来对待这个问题,这是改变我们的党风的问题。”“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讲它的内容,原则上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使用“路线斗争”、“路线错误”的提法不仅不准确,而且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形式主义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的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不科学,在“文化大革命”中又将其与“党内的思想分歧都是社会阶级斗争的反映”紧密联系在一起,达到极端化、绝对化的程度,以致围绕着路线斗争逐渐积累起一套固定化的观念:路线斗争被一律看作社会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甚至被径直看作在党内进行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党内路线斗争被进一步看作阶级斗争最集中的表现,党内被指为错误路线的分子成了主要的革命对象。被指为路线错误的,就一切皆错,他的任何一件事情都错,他在历史上也从来都错;而正确路线的代表,就一切都对,不可能有错误。争论一提到路线上来,就没有分析余地。错就绝对的错,对就绝对的对。一方必须压倒另一方。不能探讨双方是否还有共同点,是否互有对错的地方等。因此,不用“路线斗争”、“路线错误”的提法,不单纯是改变几个词语的问题,而是通过这种改变来具体地体现出我们党要彻底地放弃传统的以阶级斗争思维方式看待问题的方法,继而采用实事求是地分清历史是非的科学方法。
3. 进行社会关系的调整,变更一部分人的社会身份,使他们重返社会生活
在阶级斗争观念的指导下,我国在招工尤其是招生过程中,政审条件特别严格,不但要查三代,而且要查范围很广的社会关系。这样,很多青年人因家庭出身、亲属问题、主要社会关系问题而受到歧视,或者没有资格参加招工(升学考试),或者即使是成绩优秀、个人表现好,也会被拒之门外。这种极不公正的状况,严重影响着相当一部分人就业以及我国的人才选拔与培养。对此,当时主抓教育的邓小平对教育部的主要负责人说:“你们起草的招生文件写得很难懂,太繁琐。关于招生的条件,我改了一下。政审,主要看本人政治表现。政治历史清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有这几条,就可以了。总之,招生主要抓两条:第一是本人表现好,第二是择优录取。”邓小平的这一改,不但改变了成千上万青少年的命运,而且改变了对原有地主、富农、工商业者、国民党旧人员、港台和海外侨胞在大陆亲属的种种限制与歧视,这实质上是对社会关系进行的一次大调整,解放了上亿人口,同时也为改革开放启动了一个重要的社会基础,具有极其深远的社会意义。
为了使调整社会关系具体得以落实,党又制定相关政策。1979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规定:“除了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改造、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一律为社员,不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全国各地为贯彻中共中央上述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将原来的地主、富农分子中的绝大多数摘了帽子,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生活。1979年12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对原工商业者的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中决定,从这一年的7月起,原工商业者改变资本家成分,按其职业,担任干部的就是干部,和工人一样参加生产劳动的就是工人。这些规定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极大地减轻了这一部分人的思想负担,调动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革开放中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其中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过去那些有家庭问题、社会关系问题或本人受到不公正批斗的人,他们中的广大人员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和其他各项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4.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
在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仍然存在着各种严重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分子,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广大人民群众同这些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分子的斗争,这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邓小平根据改革开放新时期阶级斗争的新特点,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如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长期对立和斗争,他要求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主要运用教育、宣传和法律手段,不再采用群众运动的形式进行,不能冲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等。
三 发展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思想
1956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此,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但怎样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个全新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论述,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没有经历,因此,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加以阐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作了艰辛的探索。其中,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就全面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此为指导,党的八大正确阐述了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和由此而来的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党的工作重点。党的八大基于对国内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正确分析,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的根本任务就是领导人民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遗憾的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八大的正确路线未能坚持下来,党的工作中心始终未能真正转移。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指导全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和精力转移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时期以来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错误认识。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务虚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对主要矛盾的认识。他说:“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邓小平的这一观点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发展。当时,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在20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目前很低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到现代化水平,为此而改革我国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那些妨碍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部分,扫除一切不利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旧习惯势力,这就是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也就是全国人民的中心工作。《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强调今后除了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那时仍然必须进行为战争所需要和允许的经济建设),绝不能离开这个中心,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国内主要矛盾的判断,基本上是回到八大的观点上来,并有了新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代替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有力地推进了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引导全党全国聚精会神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重要成员,是毛泽东思想形成和完善的参与者;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地宣传、捍卫、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不断推进毛泽东思想的大众化,而且还要求做理论工作的同志,要花相当多的工夫,从各个领域阐明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要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来武装我们的党,教育全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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