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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学思想·申明佛教榜册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23日 阅读:130 评论:0

洪武二十四年申明佛教出榜册。《释鉴稽古略续集》卷二云:

申明佛教榜册,六月初一日钦奉圣旨:佛教之始自东汉明帝夜有金人入梦,是后法自西来。明帝敕臣民愿崇敬者许,于是臣民从者众,所在建立佛刹。当时好事者,在法入之初,有去须发而舍俗出家者,有父母以儿童子出家者,其所修也,本苦空寂寞,去诸相欲,必欲精一己之英灵。当是时佛教大彰,群修者虽不能尽为圆觉,实在修行次第之间,岂有与俗混淆,与常人无异者? 今天下僧寺以上古刹列圣相继而较者,佛之教本中国之异教也,设使尧、舜、禹、汤之时,遇斯阐演,未审兴止何如哉。今佛法自汉入中国,历历数者一千三百三十年,非一姓为君而有者也。所以不磨灭者为何? 以其务生不杀也。其本面家风端在苦空寂寞,今天下之僧多与俗混淆,尤不如俗者甚多。是等其教而败其行,理当清其事而成其宗,令一出禅者禅,讲者讲,瑜伽者瑜伽,各承宗派,集众为寺。有妻室愿还俗者听,愿弃离者听。僧录司一如朕命行下诸山,振扬佛法以善世,仍条于后。

一、自经兵之后,僧无统纪,若府若州,合令僧纲司、僧正司验倚郭县分,僧会司验本县僧人杂处民间者,见其实数,于见有佛刹处,会众以成丛林,清规以安禅。其禅者务遵本宗公案,观心目形以证善果。讲者务遵释迦四十九秋妙音之演,以导愚昧。若瑜伽者亦于见佛刹处率众熟演显密之教应供,是方足孝子顺孙报祖父母劬劳之恩。以世俗之说,斯教可以训世,以天下之说,其佛之教阴翊王度也。

一、令下之后,敢有不入丛林,仍前私有眷属、潜住民间,被人告发到官,或官府拿住,必枭首以示众,容隐窝藏者流三千里。

一、显密之教,轨范科仪,务遵洪武十六年颁降格式,内其所演唱者,除内外部真言难以字译,仍依西域之语,其中最密者,惟是所以曰密。其余番译经及道场内接续,词情恳切交章天人鬼神咸可闻知者,此其所以曰显。于兹科仪之礼,明则可以达人,幽则可以达鬼,不比未编之先,俗僧愚士妄为百端讹舛规矩,贻笑智人,鬼神不达,此令一出,务谨遵毋增减为词讹舛紊乱,敢有违者,罪及首僧及习者。

一、令出之后,有能忍辱不居市廛,不混时俗,深入崇山,刀耕火种,侣影伴灯,甘苦空寂寞于林泉之下,意在以英灵出三界听。

一、瑜伽僧既入佛刹,已集成众,赴应世俗所酬之资验日验僧,每一日每一僧钱五百文,主磬写疏召请三执事,每僧各一千文。

一、道场诸品经咒布施则例(各项经寸数目不录)。

一、陈设诸佛像、香灯供给、阇黎等项劳役钱一千文。

一、凡僧与俗斋其合用文书,务依修斋行移体式,除一表、三申、三牒、三帖、三疏、三榜,不许文繁,别立名色,妄发纸札,以耗民财。

一、今后所在僧纲、僧正、僧会去处,其诸散寺应供民间者,听从僧民两便,愿请者愿往任从之。僧纲、僧正、僧会毋得恃以上司出帖非为拘钤,假此为名巧取散寺民施。从有缘僧,有道高行深者,或经旨精通者,檀越有所慕从,其斋礼毋以法拘。

一、瑜伽之教,显密之法,非清净持守,字无讹谬,呼召之际,幽冥鬼趣,咸使闻知,即时而至,非垢秽之躯,世俗所持者。曩者民间世俗多有仿僧瑜伽者呼为善友,为佛法不清,显密不灵,为污浊之所污有若是。今后止许僧为之,敢有似前如此者,罪以游食。(《大正藏》第49册,第9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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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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