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干旱最严重的国家。干旱和土壤流失问题十分严重。尤其是1944~1945年,灾害性干旱引起的土壤风蚀和尘暴席卷悉尼和其他沿海城市,给澳大利亚带来了巨大灾难。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土流失问题进一步恶化,土壤保护问题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大事。
1983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提出土壤保护战略目标,并把实现这些目标作为国家的一项优先任务。1986年,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代表组成了澳大利亚土壤保护委员会。1987年10月,该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了全国土壤保护战略,在广泛讨论和汲取意见的基础上,1989年正式公布实施“澳大利亚全国土壤保护战略”。这一战略的中心内容就是要保护全国的土壤资源,阻止土壤流失和土地退化,以实现在经济上和环境上能持久地、综合地利用土地。具体目标为:①阻止土地过度使用,使所有土地的利用都局限在它们自身的生产能力之内;②一切土地保护活动和土地利用的决定都必须考虑整个地区的土地管理计划;③所有的土地利用者和各级政府都要履行他们在土壤保护方面的职责;④在涉及水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的所有社区和机构之间进行有效的合作和协调;⑤在社区中建立起一种土壤保护的道德观念。为了实现上述政策目标,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与土壤保护有关的谋划。主要有:
第一,社区支持计。即通过宣传教育,使全国人民都了解澳大利亚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及影响土地资源的各种问题,以争取广大人民支持“战略”的实施。具体作法为:①正确估计地方政府及社区对土壤退化的态度,制定适当的教育计划;②在宣传和教育的基础上树立土壤保护的道德观;③编写教材供学校及有关机关使用,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④为社区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参与制定和执行土壤保护计划。
第二,资源评估计。估计全国的土地资源,并在适当的范围内监测它们的发展变化,以实现土壤保护计划的目标。具体作法为:①继续支持以适当的技术,制作、绘制和监督全国的土壤和土地制度及其利用状况;②估计各类土地退化的程度和重要性;③采用有效方法,评估各类补救性和预防性计划的效果。
第三,土地使用计。鼓励采用“土地能力估计”作为土地使用计划决策的主要依据。一方面,要在土壤保护和土地使用机构之间建立协调机制,以保证土地能力估计被用作水土资源计划(包括农业计划)的基础;另一方面,要使土地使用计划的主管部门认识到土地使用和区域管理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具体作法为:①确定1990年为土地管理年和90年代为土地管理十年;②重新检查农村政策,以保证它们同土地管理计划的目标一致起来;③加强全国土壤保护计划。该计划分为社区土地管理支持、研究、主要计划支持、公众意识及教育培训等四个子计划。
第四,土地研究计。支持和加强研究土地退化的过程及其预防的方法,设计良好的土地管理和评估制度以及恢复地力的方法,研究土地退化和土壤保护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在联邦、州和地区各级制定优先研究项目,鼓励彼此间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在研究人员、推广人员、农场主以及社区之间开展信息交流。
第五,推广计。鼓励土地使用者和土地经营者采用良好的土地管理措施。具体作法为:①建立和维持积极的辅导计划,鼓励所有的土地使用者采用保证维持和改善土壤稳定和持久生产力的土地使用制度;②把土壤保护的原则运用到土地使用者的一切实践中去;③促进由土壤保护实践而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好处;④鼓励农场主积极参与发展和实施土壤保护措施;⑤鼓励保留天然植被,有选择地植树,自然再生和绿化相结合,以取得积极的环境和经济、社会效益。
第六,合作与协调计。鼓励所有的土地使用者与经营者在地区范围内从开发和执行持久土地管理方面进行合作。为此,在全澳采用一体化的土地资源管理原则,并为发展地区管理战略提供援助。
第七,组织计。保证各州和地区有一个适当的、有效的土壤保护的组织机构,并保证对从事土壤保护工作的所有工作者都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资助。
第八,补救和预防计。制订计划恢复退化了的土地,并防止它们进一步退化。
第九,通过立法和政府政策,确保土地保护战略的实施。如联邦、州或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利于土壤保护战略实施的财政政策等。
澳大利亚的土壤保护战略,对防止土壤流失,治理和防止土地退化,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它使澳大利亚不断增强抗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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